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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学习贯彻《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
2021-07-02 11:22:52   宛城区文明网

  

    《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,为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,促进文明行为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7月1日下午,宛城医保中心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《条例》。


    中心主任李贞铎高度重视此次学习,给大家介绍了《条例》立法目的、适用范围、概念定义、立法原则等内容;从公共秩序、环境卫生、文明生活、文明出行、文明旅游、文明观赏、文明上网、文明校园、文明就医、文明经营、文明执法等方面,带领大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学习。
    李主任要求,全体干部职工要明确学习《条例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,运用宣传栏、微信公众号、网站等载体,广泛宣传《条例》,不断提高知晓率;全体党员干部要争做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表率,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生活,将条例学习转化为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的措施和办法,不断推进医保中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更上新台阶。
    学习结束后,与会人员纷纷表示,将会在以后的工作、生活和出行中,积极遵守各项文明规定,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,做新时代文明公民,为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、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。(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)